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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棚住人 引发火灾

浏览字体: 访问: 次  发布人:苏州天地  时间:2009-8-12 10:46:11

小小的车棚被隔成几个小间出租,电线短路后顷刻间烟雾弥漫。
当记者刚到现场火灾已被扑灭,车棚附近的保安亭前还零星地摆放着8个刚用过的灭火器。这间不足10平方米的车棚,用木板隔成了几个小间,两名妇女正在清理最外间的杂物。车棚的卷帘门旁,挂着一根烧焦的电线,地上堆着刚刚清理出来的泡沫、柜子和塑料。附近居民张女士告诉记者,着火是因为电线短路,火星点燃了堆放在车棚里的塑料筐。所幸火灾发生在白天,而且发现得快,如果火灾发生在晚上,还不知道会产生什么后果。下图为火被扑灭后,一名妇女在清理物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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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此提醒大家,车棚一般都是钢结构工程,不会着火,但是切记车棚禁止住人开店:

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宁波市车棚车库使用管理暂行规定》第十一条规定:擅自改变车棚车库使用性质,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予以警告,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仍不改正的,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。其中在车棚车库住人或利用车棚车库开店的,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在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区域,对前款规定的处罚权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。

第十二条规定:车棚车库出租未向房屋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,由房屋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登记手续,并可对业主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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